禄丰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0-05-12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3034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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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禄丰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禄丰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三次招标)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if !supportLists]-->一、<!--[endif]-->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禄丰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2、项目编号:ZC532331202000020

    3、预算金额:61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内容:(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备注

    01

    救护车(短轴)

    2

    61

    不接受进口

    6、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具体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办理);                                                                                                                                       

    7、采购要求:按包号整体谈判,按包号整体成交;

    8、质量要求:符合参数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9、供货地点:禄丰县人民医院(禄丰县金山镇金水路)

    10、其他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用记录: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二维码须清晰可辨、可正常扫描,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查询结果截图;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及附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19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19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其他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汽车销售和医疗器械销售经营许可资格;(2)所提供车辆需具有国家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3C认证证书、符合国Ⅵ排放标准,且保证所提供产品符合本地落户要求;                (3)本次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厂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且需具有汽车生产或销售资格,生产厂商具备汽车改装资质,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具有代理权及相应的售后服务;(4)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为工信部公告的改装车辆(提供工信部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5)应提供在云南省内维修厂家的维修服务协议 。其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5  11 日至 2020  5  15 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此为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

    2、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

    四、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 12000.00 元,须在 2020  5  15  17 00分(到账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 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2、供应商于 2020  5  15 (9:00—11:30;14:30—17:00)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禄丰县金山镇金泰街19号兑换保证金收据: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网上报名(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待查。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账户名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县支行营业室  

    账号:24309801040008236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5  22  9  00 分;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一(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2、开标时间: 2020  5  22  9  00 分;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一(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4、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和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现场递交:供应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或U盘(盘内刻录电子版响应文件),并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未递交刻录响应文件光盘和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六、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递交响应文件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购网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相关信息,无须回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禄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八、公告期限: 2020  5  11 日至 2020  5  15 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禄丰县人民医院            

     址:禄丰县金山镇金水路     

    联系人:杨梅                    

     话:13987889736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禄丰县金山镇金泰街19号 

    联系人:普云坤 

     话:0878—4141697   18314324942

    2020 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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