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电信诈骗“七大招”

    日期:2009-11-09来源:网络转载作者:网络转载点击:3515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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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检察官日前揭秘了电信诈骗“七大招式”。

    1、“账户更改式”:以短信诈骗方式为主,以“账户更改”为由,欺骗收到短信的用户,将钱汇入提供的账户。

    2、“用户中奖式”:犯罪嫌疑人向受害人发送其中奖信息。若受害人信以为真与之联系后,犯罪嫌疑人便要其交“工本费”“会员费”“公证费”“转账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汇款。

    3、“低价销售式”:犯罪嫌疑人群发短信,谎称低价销售车辆、手机、电脑等,若受害人贪图便宜与其联系后,便要求先缴纳货款以骗取钱财;若受害人继续与其联系,进而会再以货物为走私物品被查扣等原因,要求补“关税”“手续费”“运费”,继续诈骗。

    4、“银行卡操作式”:犯罪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功能,自称是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谎称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他人冒用,要受害人持银行卡到ATM自动取款机输入密码进行所谓的“查询、设置‘防火墙’保护、开通(取消)网上电子银行账户”等操作。受害人按此操作后,银行卡的存款就转到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上。

    5、“电话号码欠费式”:犯罪嫌疑人以电信部门名义群发信息或直接拨打电话,称受害人开户的电话号码欠费。受害人否认有此情况后,犯罪嫌疑人建议受害人报警,然后冒充公安局等政府部门,以银行账户涉案被冻结等为借口,要求受害人把账户内存款转到指定账户。
    6、“电话话费诈骗式”:犯罪嫌疑人群发短信,内容为“您的朋友13×××××××为您点播了一首歌曲,以此表达他的思念和祝福,请你拨打9××××收听。”当受害人拨打电话时,犯罪嫌疑人便赚取了高额话费。

    7、“网络诈骗式”:利用网上虚构公司单位与被害人签订商业合同骗取对方货款、加盟费等。

    检察官表示,一方面,银行、电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审查账户开立、屏蔽诈骗类群发短信等;另一方面,当事人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电话和短信,犯罪嫌疑人就难以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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