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楚雄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14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YZC(2020)32号
项目名称:楚雄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248
最高限价(万元):248
采购需求:笔记本电脑、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内履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询价项目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响应文件中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得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6)响应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原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所投产品涉及计算机的须自带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提供Windows系统的,请注明正版授权的“专业版”。 7)响应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响应人认为询价通知书、询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受理质疑部门: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电话:0878-6168885、6168887。 9)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0)询价通知书中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标准以及技术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响应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响应人提供的替代产品的响应性进行审查。 11)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电子版响应报价。 12)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无需购买询价通知书及报名。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7-07 09:00至2020-07-13 17:00,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07-14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一号开标厅6004号
五、开启
时间:2020-07-14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楚雄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联系方式:0878-6168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
联系方式:0878-616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老师
电 话:1398781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