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医院卫生保洁及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31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3066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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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楚雄市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楚雄市人民医院卫生保洁及洗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 招标编号:TKZB-2019-023

    2、 项目名称:楚雄市人民医院卫生保洁及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3、 服务内容:A包:提供满足楚雄市人民医院新区及老区所辖区域内的保洁服务;

    B包:楚雄市人民医院医疗被服洗涤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负责全院被套、床单、枕套、病衣裤、工作服、窗帘、隔帘及手术用各类织物的洗涤、修补和取换。具体以满足医院需求而定(具体详细见招标文件)。

    4、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具体为A包:保洁服务;B包:洗涤服务。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一包或两包进行投报。

    5、服务期限:3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在服务期限内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合格将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将终止合同。

    6、采购预算:A包340.00万元;B包160.00万元。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服务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服务商;

    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卫生保洁”或相关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作业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6、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有资料);

    7、投标人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服务等人员配置,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

    8、投标人派驻人员数量要求:保洁服务不少于40人,要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慢性病、传染性疾病,年龄18-55周岁之间。

    9、投标人提供的保洁服务须达到《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6)规定的要求;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服务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服务商;

    3、投标人须具备相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洗涤业务”或相关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主动接受采购人作业质量检查和处罚标准;

    6、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及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有资料);

    7、投标人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财务、服务等人员配置,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

    8、投标人须承诺洗涤场所、设备、设施及消毒隔离管理流程需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用织物洗涤消毒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708 号)的要求,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规定的要求;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5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58595225)。

    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最新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上午9:30时。网上递交: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在按当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的截止时间:2020年1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5、开标时间:2020年1月21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楚雄市瑞东路格林天城对面)。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68000.00元(陆万捌仟元整);B包:32000.00元(叁万贰仟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电汇;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2020年1月15日下午17:30时前一次性汇至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凭据不再附到投标文件中。

    4、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100017678054012

    七、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楚雄市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楚雄市经济开发区东盛东路  

    联 系 人:张文达 

    联系电话:13320566007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南华县新客运站商住楼5幢2号(马继清真园二楼)

    联   系  人: 沈少?

    联 系 电 话:13638714518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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