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2020-2022年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05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219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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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的规定,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受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姚安县2020-2022年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采购项目名称:姚安县2020-2022年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预算:0.42元/?/月(建筑面积:住宅面积109510.41?),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

    4.采购内容:(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采购对姚安县住建局管理的4个小区共2430套(其中福润小区540套,西苑小区288套,春晖小区1530套,宝城花园小区72套,总建筑面积:109510.41?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按建筑面积0.42元/?/月核算,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

    5.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公司需承担:楼盖、屋顶、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维修养护的相关费用。(2)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给排水管道、共用照明、路灯、消防栓、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化粪池、停车场、配电房、绿地养护以及消防灭火器等,费用须由物业公司承担。(3)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集中收集、督促垃圾清运部门按时清运。(4)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详见《车辆停放管理规定》。(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24小时执勤、小区夜间巡逻、小区进出车辆、人员登记。(6)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7)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8)负责向物业使用人收取各项费用:a物业管理服务费;b小区车位、停车管理费(即共用场地占用费);c小区垃圾清运费;d代收代缴水电费。(9)在委托人提出其它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10)对承租户违反物业使用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法律解决等措施。(11)供电设施维护。(12)绿化管养。(13)积极配合城管做好保障房小区周边环境及卫生整治工作。(14)乙方使用正版公租房管理软件统一进行管理。(15)装饰装修管理服务。(1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依法管理承租人个人信息,谁泻漏谁负责。(17)对县住建局通知需要腾退的房屋进行认真登记、检查验收、查抄水表、电表起止、与住户结清水表电表费用,对需要维修养护的房屋进行维修养护。(18)积极配合县住建局完成对小区的相关管理工作。

    6.服务周期: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考核细则详见合同附件)进行考核,按考核细则拨付物业管理费,每年年底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考核细则详见合同附件)进行考核,不合格则提前终止合同。

    7.服务地点:姚安县福润小区、西苑小区、春晖小区、宝城花园小区。

    二、资金来源:非县级财政资金(收取物业费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保安、保洁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载明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采购项目)。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2018年之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可以不需提供,不作为废标条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照、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必须承诺与招标人物业管理费共管,招标人每季度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物业管理费,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

    10.投标人承诺中标签定合同后自行配备、完善以下设施设备:(1)安防设施监控系统,保证正常运转;(2)大门值班岗亭按功能用途配置;(3)各小区露天停车场车位规划,并划设标线标识及安设相应设施;(4)按要求配备各小区电瓶车固定充电桩;(5)小区智能车牌识别系统。以上设施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2.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2019年12月 5 日上午8:00时至2019年12月 11 日下午17:30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办锁时间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5.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地点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姚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2 月27 日上午9时00分前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投标人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2 月 27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65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529512519 

    代理机构:云南金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市胜景路9-9号建设工程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1512595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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