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局信息中心等机房电源环境改造项目 招 标 公 告

    日期:2019-10-10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3514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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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CXHC-ZB(2019)第043号

    1、招标条件

        本采购招标项目为楚雄州公安局信息中心等机房电源环境改造项目,已通过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批准,采购人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出申请。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公安局信息中心等机房电源环境改造项目

    2.2采购内容:楚雄州公安局信息中心等机房电源环境改造项目所需软硬件及服务,包含:模块化UPS电源主机、UPS电源主机、铅酸蓄电池、精密空调、列间空调、无线图传等(详细需求参数见采购清单)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州公安局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设备与原系统兼容,接入州公安局信息中心现有“共发”动环监控系统并可以被动环监控平台管理和监控。施工不影响机房正常运转

    2.6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2.2 年检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所采购产品相符的相关内容;

    3.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2.4 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违法违纪记录,并提供相应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9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于开标现场支付。                                                            

    5、保证金缴纳方式:

    5.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以转账形式交纳至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师,电话:0878-6991278);

    5.2公司名称: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楚龙支行,账号:53050170614100000264。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及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

    6.4提交电子投标光盘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一号开标厅;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缴纳800元的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代理机构: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                      办公地址:楚雄市商业城欧3栋1单元201室

    联系电话:15887776677                 联系电话:13908786289

    联 系 人:江警官                      联 系 人: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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