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公安局2020-2021年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日期:2019-09-25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350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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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CXHC-ZB(2019)第069号

    1. 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华县公安局2020-2021年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南华县公安局委托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进行谈判。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县公安局2020-2021年移动警务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移动警务服务1项(详见谈判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服务期限: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在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考核不合格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5采购金额:53.92万元/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项目实施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3.2.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电信业务运营商,提供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3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被邀请参加竞标者,请于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7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

    5.2本次招标为单一来源采购,只接受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

    6.保证金缴纳方式

    6.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6.2缴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6.2.1使用注册企业数字证书(CA)时提供的基本账户,向本项目交易保证金账户打款,打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流转专户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3100008694736012-0015

    【注:必须以此账号(包括“-XXXX”四位阿拉伯数字审核码)为准缴纳保证金】;

    6.2.2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后,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确认”,确认交易保证金。需手动绑定投标保证金,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须显示已绑定即可;
        6.2.3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中手动绑定投标项目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在开标时现场递交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保证金出现未绑定导致无法确认的请及时联400-9618-998;详细操作步骤请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系统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cxggzy.cn/;

    6.2.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7.投标文件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8.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前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8.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

    8.4提交电子投标光盘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5递交电子光盘时投标人须现场缴纳800元的招标文件费,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将被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采 购 人:南华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华县           办公地址:楚雄市商业城欧3栋1单元201室

    联系人:罗永生              联系人:龚佳媛

    联系电话:15887758677       联系电话:1575035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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