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人民法院标准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23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3275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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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禄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禄丰县人民法院标准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条件并能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并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合格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禄丰县人民法院标准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楚中发(2019)14号2019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

    三、采购内容:庭审应用系统之书记员庭审系统4套、高清庭审主机(EDS硬件)(含嵌入式全高清庭审集控系统V2.0)4台、高清云台摄像机4台、高清一体化枪式摄像机12台、定制摄像机支架16个、电容话筒32支、实物展台4台、显示器壁挂支架4套、时序电源控制器4台、50寸显示系统8台、壁挂架8个、JS-U102桌面接口12套、商用台式书记员电脑4台、书记员及审判台VGA分配器8台、桌面显示器32台、显示器专用桌面支架32个、原被告席VGA分配器8台、扩声音箱16只、专业功放4台、交换机4台、定制机柜4个、布线产品1批、磁盘阵列存储扩容1套。

    四、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供货地点:禄丰县人民法院(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与金源街交叉口)

    五、质量要求:所供货物为全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的合格验收,保证样货一致。

    售后服务承诺:所供货物为期一年质保,质保期内对未使用过有缺陷、使用受限、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货物提供退换货服务。

    采购人规定的其他采购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能与数字法庭应用系统平台完整对接。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999500.00 元

    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本采购项目相符的生产或销售),同时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为2018年度以来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A、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B、现场报名,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 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或截图凭证、(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购买招标文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if !supportLists]-->(3)<!--[endif]-->未按上述两种规定报名方式要求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全的供应商及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PDF版投标文件及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各一份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9时00分(北京时间)。

    (3)现场递交PDF版投标文件及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各一份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交易中心二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禄丰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与金源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0878-4142236

    联系人:尹丽芬

    邮政编码:651299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

    联系电话:0878—4141697

    联系人:武云伟

    邮政编码:651299

    日期: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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