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采访、编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06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3859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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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内容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招标(元采办〔2019〕250号)。西双版纳正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元谋县融媒体中心的委托,对“元谋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采访、编辑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元谋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采访、编辑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正禾招字2019-048。
    2.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1033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2.5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如下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摄像机 4 台 
    2 存储卡 10 张 
    3 锂电池 10 块 
    4 摄像机包 10 个 
    5 摄像机三脚架 5 付 
    6 采访话筒 4 支 
    7 摄像机 3 套 
    8 摄像机三脚架 2 付 
    9 照相机 8 台 
    10 照相机 1 台 
    11 手持稳定器  1 台 
    12 手持稳定器  5 台 
    13 灯光 1 套 
    14 无人机 3 台 
    15 移动滑轨  1 架 
    16 移动工作站 10 台 
    17 直导播一体机 1 套 
    18 直播用线材、通话系统 1 套 
    19 非线性编辑机 1 台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方式:由采购人及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专家验收。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人提出的技术需求,一次验收合格。
    2.9包段划分:本次采购项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如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b.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2016年1月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及以上的设备供货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f.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3.2供应商提供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中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进行二次转包,如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和终止合同,须做出书面承诺。
    其他要求:1、设备授权情况: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同时附有生产商/生产商针对本建设项目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具体要求授权的设备详见《采购清单表》,以表明其已征得生产商的同意与授权。
    4、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售价:
    4.1报名时间: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 2019年9月5日上午8:00时至2019年9月11日17:30分,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800元/份,开标时候交代理公司。
    注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08:30至09:00分;
    5.2开标时间:2019年9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5.3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6.1开标地点及要求: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届时应派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代表准时出席,否则投标书无效;
    6.2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响应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截标前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报价截止时间未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
    7、电子标书制作
    7.1电子报价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8.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9月23日下午17时3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代理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如逾期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保证金收据。
    ①投标保证金金额:11000.00元;壹万壹仟元整。
    ②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西双版纳正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305  0169  8636  0000  059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民航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请联系:胡工  联系电话:15758500149。
    9、注意事项
    9.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查看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谋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人地址:元谋县元马镇源兴路元谋县融媒体中心(县图书馆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12778522
    采购代理机构:西双版纳正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景洪市勐海路正禾居
    联系人:杨工    胡工
    联系电话:15758500149
    邮箱:6541660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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