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19-08-27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502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对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电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YNCGCX-20190702-1

    3、采购预算金额:35万元

    4、采购内容:室内(拆旧换新)乘客电梯1台。(注:详细技术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该项目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报价。

    6、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旧梯拆除回收、井道整改修复、新梯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具体交货时间按政府采购项目购销合同书的要求办理。)                                                                                                                                          

    7、质量要求:符合参数要求,产品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提供最新行业标准,投标产品品牌的最节能环保的产品

    8、质保及售后要求:整机质保36个月,终身提供售后服务。

    9、维修及交货地点: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梯维修、保养、安装、销售。

    3、如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

    4、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

    5、信用信息记录:提供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无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截图)

    6、拟派往本项目的安装工作人员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作业),并附在标书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5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投标人在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

    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00 元(大写:柒仟元整)。投标人须在2019年9月10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等有关信息。

    2、投标人于2019年9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以下资料到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禄城丰景17-6幢﹞兑换保证金收据

    投标人应携带: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网上报名(截图);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是委托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账户名称: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东风西路支行(308731021114)

    账号:8719069342104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上午09:00时;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交易中心二楼)。

    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上午09:00时,开标地点为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交易中心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上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回投标文件。

    6、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刻录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cxggzy.cn/)、云南省政府釆购网 (http://www.yngp.com/) 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巳收到该修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宝成                     

    电  话: 1778780717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城规建筑集团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楚雄禄丰办事处地址:禄丰县禄城丰景17-6幢

    联系人:王海燕

        电  话:17787825038                                                                             2019年8月23日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