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龙源实验学校电子产品和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9-07-17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1748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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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ZBCG[201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87号令》、《财政部文件【2015】1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禄丰县龙源实验学校的委托,拟对“禄丰县龙源实验学校电子产品和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按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服务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条件并能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服务或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并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禄丰县龙源实验学校电子产品和信息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为确保禄丰县龙源实验学校电子产品和信息技术设备采购安装和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学校电子产品和信息技术设备采购和施工的规范落实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确保采购设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满足学校办学需求,需对龙源实验学校电子产品和信息技术设备验收选取监理单位。

    三、采购预算价:¥180000.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服务地点:禄丰县龙源实验学校内。

    六、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七、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定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完成服务。 

    八、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相关要求,严格把守质量关,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相应服务或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供应商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9.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查询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10.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1.拟参与该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省外供应商,须提供入滇备案证或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1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监理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供应商从2016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项信息系统施工监理类似业绩(类似及同类项目是指:电子产品或信息化监理项目的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或监理费1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产品或信息化监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原件)。

    十、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满足以上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1日(周六、周天不休息),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一、谈判申请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600.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2.谈判申请人于谈判会议时将谈判申请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至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收管。

    3.未按规定提交谈判申请保证金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4.未成交的申请人的谈判申请保证金,将于谈判申请结束后无息退还;

    5.成交人的谈判申请保证金在服务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二、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开始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 日下午14时30分-15时00分。

    (2)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12米街)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人:禄丰县龙源实验学校          

    地    址:禄丰县体育馆广场旁       

    联 系 人:伍云龙                  

    联系电话:13312600398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12米街

    联   系   人:王利蕊

    联  系 电 话:18308787170

     

     

     

    日 期: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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