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通知书:CZYZC(2019)004号
第一部份 询价邀请函
根据楚雄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申请,经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CZYZC(2019)004号
2、项目名称:楚雄州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交货地点:楚雄市
4、预算资金:233万元(大写:贰佰叁拾叁万元整)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26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接收),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开发区永安路696号)一号开标厅6004号。
6、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响应准备,并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7、响应方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按询价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8、响应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可简写),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响应人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之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首次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保证金任选一家汇入:
(一)工商银行牡丹支行保证金专户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牡丹支行
帐 号:2516032429200084317
(二)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塘支行保证金专户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原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2700011787119012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成交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响应人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5)递交响应文件后,响应人不得要求撤回,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