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沪滇扶贫协作高原蔬菜基地建设采购项目(一期) 招 标 公 告

    日期:2019-02-28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403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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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受武定县高桥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武定县沪滇扶贫协作高原蔬菜基地建设采购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YNMHZB-2019-10

    2.2项目概况:

    建成GSW8430型智能大棚20体(40m*80m),每体4.6亩,能实时温控,控制干湿度,便于大型机械操作;建成GP-C832Z型标准钢架大棚190体(8m*40m),每体0.5亩。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完工期: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完工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

    2.4交货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2.5项目地点:武定县高桥镇勒外村委会。

    2.7资金来源: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已落实。

    2.8质量要求:符合《GP-C832Z 装配式钢管塑料管棚制造与安装验收规范》和《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GB/T 5105-2015)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采购预算:人民币1302.10万元

    2.11采购拦标价:下浮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及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年检合格有效,且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提供2015-2017年经具有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一套完整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2.4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税款所属时期)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购买社保材料(注:1、证明材料为缴纳凭证;2、投标人所投产品所属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属免税范围的,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或不低于本项目采购预算的建筑工程类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28日上午08:30时至2019年3月6日下午18:00时,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

    4.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使用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

    4.3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费1000.00元/份,售后不退。电子化交易平台无异常情况下,招投标过程采用电子化交易,如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gov.cn)上报名导致不能参加投标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4.4网上报名成功后, 请投标人于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至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账户(详见九.联系方式),并将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及汇款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1342084061@qq.com邮箱。

    4.5请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的制作: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图纸文件格式(可通过http://www.cxggzy.gov.cn下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2、制作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在开标时递交。密封方式: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gov.cn,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2019年3月21日上午10时30分前未按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9年3月21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前提交到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武定县狮山镇静山路武定欣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逸景华都项目商铺场地七栋二楼)。

    注: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相关证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开标,开标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验,如有不符或不全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发布。

    八、 电子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招标人澄清以补遗文件的形式发布到网上,投标人用CA数字证书登陆后可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相关资料。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定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武定县高桥镇高桥街6号

    联系人:赵建波 

    联系电话:1533432561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住佳商宇4幢6层1号

    联系人:秦桂聪   敖兵

    电话:15912404763  15096827655

    传真:0871-65618302

       开户名称: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凤凰城支行

    账  号:5300 1905 0400 5100 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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