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物茂乡芝麻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四片区、五片区、六片区工程量复核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单位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8-12-11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228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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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受元谋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元谋县物茂乡芝麻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四片区、五片区、六片区工程量复核及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单位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代理服务,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包。

    A包:元谋县物茂乡芝麻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四片区、五片区、六片区工程量复核作业单位采购;项目资金为45万元;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完成野外复核工作,项目资料完备60日内提交土地整治工程量复核报告。

    B包:元谋县物茂乡芝麻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四片区、五片区、六片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单位采购;项目资金为40万元;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3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

    二、服务地点:元谋县国土资源局。

    三、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年度任意一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内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一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A包: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B包:具备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报价。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2月11日上午8时00分起至2018年12月  13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开发区永兴活力空间14楼B1401室)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费800.00元/家。

    六、响应文件递交 

    6.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4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6.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9时00分。

    6.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元谋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元谋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元谋县中兴街

    联系人:李洪杰

    电话:1588775033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开发区永兴活力空间14楼B1401室

    联系人:袁晓丽

    电 话:15308784035

    传 真:0878-3394899

    名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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