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规范、准确、安全、有效地做好年终结算、贷后管理等其他相关工作,除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照常办理外,我中心将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10日暂停办理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恢复办理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