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信号灯指挥系统及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07来源: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点击:2996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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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CXHC-ZB(2018)第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永仁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永仁县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信号灯指挥系统及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永仁县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信号灯指挥系统及违停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3.1采购内容:智能交通信号灯指挥系统:方向信号指示灯20套、倒计时数码显示器10套、人行横道信号灯20台、联网信号机2台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违停抓拍系统:违停高清快球摄像机16台、IPC球机吊架16个、设备箱16个、电源防雷器16套、信号防雷器16套、违停标识牌16套、标识牌立杆16套、辅材等相关配套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

    3.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所投产品的硬件和配套软件必须保证无缝接入县交警大队平台并无缝对接州公安交警系统平台。

    四、供货服务期:9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五、采购上限价:200万元。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永仁县

    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7.2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7.3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叁级以上(含三级)(外省企业必须持有云南省公安厅或云南省安防协会的备案证明材料)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的项目实施经验;

    7.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

    月13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

    九、保证金缴纳方式:

    9.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35000.00元(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以转账形式交纳至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户名称: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000009750401012。

    9.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法: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9.3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的证件: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首次到永仁投标单位及变更基本账户单位)及复印件;

    (2)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在银行进账单上填写标段主要负责人或主要经办人联系电话和姓名,字迹要清晰);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十、投标文件制作:

    10.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最新)》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9时0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及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

    11.4递交电子投标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11.5递交电子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现场缴纳800元的招标文件费,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永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永仁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永仁县                  办公地址:楚雄开发区彝人古镇星宿家园三期A19-1

    联系电话:15087236919             联系电话:15750353016

    联 系 人:黄鹏                    联 系 人: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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