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智博招字2018CG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9号、20号令、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禄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对“禄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子系统采购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条件并能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并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合格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禄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子系统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采购内容: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采购清单及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完成采购清单内所有物品的采购、供货服务、安装施工服务、售后服务等。

采购清单如下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笔记本电脑

11

20

高清数字同步录音录像主机

1

2

防盗笔记本电脑锁

11

21

监控级硬盘

1

3

服务器

1

22

SDI高清跟踪摄像机

2

4

无纸化会议系统管理软件

1

23

SDI高清全景踪摄像机

1

5

无纸化会议系统客户端

11

24

高保真拾音器

1

6

无纸化会议大屏投放终端

1

25

机柜

1

7

显示器

1

26

语音识别及自动跟踪切换系统

1

8

移动支架

1

27

UPS电源主机

1

9

高清混插视频矩阵

1

28

蓄电池

32

10

4路SDI视频信号输入卡

1

29

电池柜

1

11

4路HDMI视频信号输入卡

1

30

智能防雷箱

1

12

4路HDMI视频信号输出卡

1

31

交换机

2

13

数字会议主机

1

32

四路千兆线路传导干扰器

1

14

桌面式主席单元

1

33

无线信号屏蔽器

1

15

桌面式代表单元

10

34

航拍四轴飞行器电池

2

16

中央控制系统主机

1

35

会议延长线

1

17

多媒体可视化交互控制软件

1

36

不间断电源供电线

200

18

电源时序器

1

37

连接线缆

1

19

台式电脑

1

38

其他辅材

1

四、供货服务期:供货及安装期20日历天,供货方将设备运送并安装至采购方指定位置并调试正常,具体交货时间及地点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特别注意:由于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正处于施工建设期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此次供货完成未安装其他设备需待禄丰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完工之后继续安装,历时周期约两年,请投标人认真考虑风险后谨慎投标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同时必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并根据《楚雄州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检察委员会子系统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州检察机关检委会会议室互联互通,异地同步召开会议、汇报案件等功能,要求无纸化会议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与州院对应的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并提供经测试后的证明材料;无纸化产品制造厂商需通过ISO/iec 27001:201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覆盖范围包括无纸化会议设备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11532331015179330X            

采购预算人民币:585830.00元

  项目供货及安装施工地点:禄丰县人民检察院业务楼内

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if !supportLists]-->1、<!--[endif]-->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要包括安防产品(或电子产品)的相关生产或经营,同时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年检有效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响应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 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10、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响应人自行查询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11、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2、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人需同时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A、网上报名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012日至20181019,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B、现场报名,在网上报名的成功响应人请于20181012日至2018101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年检有效的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资质证书、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或截图凭证,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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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版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693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响应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性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性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性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性文件。

(2)提交纸质版响应性文件及刻录好的光盘响应性文件时间:201810269  00分—930(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0269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性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交易中心二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收。

(5)开标时,响应人必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响应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单位:禄丰县人民检察院   

办公地址:禄丰县金山镇金山南路                 

联系电话:18387801966    

联系人:周军

邮政编码:651299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

联系电话:0878—4141697 19995984119

联系人:武云伟

邮政编码:651299

日期: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