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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至2018-08-17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杨永芬
 
13987076320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南华县城
 
13987076320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华县新客运站五幢二号
 
13638701730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要包括电子产品等所投项目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 4、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报价人应具备售后服务能力,须在楚雄市区或南华城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等(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打印机、电脑、柜式打印机、取号机、政务查询机、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详见招标文件
 
30.52
 
2018-08-2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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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08:30:00
 
2018-08-17 17:30:00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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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2 08:30:00
 
2018-08-22 09:00:00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08-13 08:30:00
 
2018-08-17 17:30:00
 
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获取
 
800
 
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ull
 
 
 
 
 
 
 
 
台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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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正文

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电子设备

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人为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18】华招字第ZB-047

3、采购预算价:305200.00元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备注

1

打印机

38

详见询价文件

2

电脑

34

详见询价文件

3

柜式打印机

1

详见询价文件

4

取号机

2

详见询价文件

5

政务查询机

1

详见询价文件

6

笔记本电脑

6

详见询价文件

 

 

2、供货时间:签署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产品供货(具体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3、供货地点: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地点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报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要包括电子产品等所投项目货物的生产或者经营;

4、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5、报价人应具备售后服务能力,须在楚雄市区或南华城区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等(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7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询价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询价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58595225)。

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报价人在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不缴纳询价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

3、电子报价文件必须使用2018年7月4日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报价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报价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时。网上递交: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报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报价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2、报价人在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报价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报价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报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报价文件,因报价人原因造成报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在按当场公布报价文件解密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报价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报价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提交电子报价文件刻录光盘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5、开标时间:2018年8月22日上午9时,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00元(陆仟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电汇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2018年8月20日下午17:30时前一次性汇至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凭据不再附到报价文件中。

4、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楚雄阳光大道支行       

账    号:2516100209000021586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全部内容;询价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南华县城   

联 系 人:杨永芬

联系电话:13987076320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市华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南华县新客运站5幢2号

联   系  人: 袁海

联 系 电 话:13638701730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