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HZB-2018-03:南华县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8-04-24来源:转载点击:2640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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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华县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南华县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2.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县城管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JHZB-2018-03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不分包,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春秋常服

    必须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政函〔2017〕12号)要求和相关规定

    45

    提供样品

    2

    冬常服

    45

    提供样品

    3

    内穿长袖

    90

     

    4

    外穿长袖

    90

     

    5

    夏装(衬衣+单裤)

    90

     

    6

    大檐帽(卷檐帽)

    45

     

    7

    春秋夹克式执勤服(带帽)

    45

    提供样品

    8

    单裤(春冬各一)

    90

     

    9

    防寒大衣短款

    45

     

    10

    单皮鞋

    45

     

    11

    帽徽

    45

     

    12

    硬肩章

    180

     

    13

    软肩章

    180

     

    14

    套式肩章

    135

     

    15

    肩章(打)

    315

     

    16

    硬胸徽

    90

     

    17

    软胸徽

    90

     

    18

    硬胸号

    90

     

    19

    软胸号

    90

     

    20

    领带

    90

     

    21

    领带夹

    90

     

    22

    腰带

    45

     

    23

    内腰带

    45

     

    24

    反光背心

    45

     

    25

    羊毛背心

    45

     

     

    注:开标现场须提供春秋常服、冬常服、春秋夹克式执勤服三种样品。样品要求:必须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此文件在本公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附件自行下载。

    2.4项目预算:219478.70元。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货。

    2.7交货地点: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8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督政函〔2017〕12号)要求和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3.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并且须提供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04月24日至04月28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资料。

    4.2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申请人须缴纳300.00元的磋商文件费,不缴纳磋商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

    4.3 ★未按规定时间内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 投标保证金

    5.1 ¥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JHZB-2018-03项目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05011008570000020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支行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 月08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cxggzy.cn/,申请人须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2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U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提交电子投标U盘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U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若有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华县龙泉西路46号           

    联系人:周以良    电    话:0878-7222056

                      

    采购代理机构: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龙坪北路(南永路旁)

    项目联系人: 曾超       电    话: 13887891313  

                                           2018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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