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谈判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 谈判概况
2.1 采购编号:JCZB-2018-(采购)-016;
2.2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采购;
2.3采购内容: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1套(详见公告附件或谈判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注:供应商须对其所有货物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且不得缺项、漏项。
2.4采购预算:60万元。
2.5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合格的全新产品。
2.7供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2.8本次招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为代理商参加谈判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需提供);
3.2.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参加谈判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2.3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培训相关人员能力;
3.2.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于2018年4月20日起至2018年4月2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进口设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永安路696号(原州检察院)楚雄州政务中心三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该材料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不予出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4时30分,谈判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 14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楚雄市永安路696号(原州检察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为2018年5月3日14时30分;谈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楚雄市永安路696号(原州检察院)。拟派的委托代理人持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地 址:楚雄开发区紫霞路51号
联系人:马莎 联系电话:0878-8984225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庆元 联系电话:15288520020
传真:0878-3023339
地 址:云南省楚雄伟业广场4幢12楼 邮政编码:675000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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