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CGZX(2018) 01号:禄丰县法院数字法庭设备及机房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变 更 公 告

    日期:2018-02-27来源:转载点击:1677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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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 禄丰县法院数字法庭设备及机房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禄丰县法院数字法庭设备及机房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FCGZX(2018) 01

     

        禄丰县法院数字法庭及机房改造设备项目,招标编号为LFCGZX(2018) 01,因电子招标系统升级,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和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成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采购人和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故将开标时间变更内容如下:

    6.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16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316日上午900前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2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316日上午900 前(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地点,投标人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还须到投标会议现场(同时携带CA)递交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两副);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其它内容不变,给你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禄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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