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谈判条件:
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省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下文部分地方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次云南省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邀请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
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谈判。
二、谈判范围
2.1、项目编号:DCZBZC-043
2.2、项目名称:云南省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3、项目预算:79.67万元。
2.4采购内容:详细参数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清单。
2.5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三.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项目现场勘查证明)
3.2.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3.2.2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培训相关人员能力;
3.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售后服务为原厂服务或原厂指定代理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需要提供当地所属检察院机关开具的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
4.1现场报名,请于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7年11月2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覆盖本次采购项目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项目现场勘查证明原件;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谈判文件。
(注: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该材料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1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11月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谈判申请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六、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6.1谈判申请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5天将¥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的谈判申请保证金由谈判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谈判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谈判项目名称、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予以拒收。
6.2 谈判申请人应在开标1日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兑换谈判保证金收据。谈判申请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谈判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谈判申请保证金的单位的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谈判申请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联社鹿城信用社
银行账号: 2700009100234012
招标人:云南省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
地址:鹿城南路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1502519501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13577812728
传真:0878-3243977
地 址:楚雄市开发区拨云中心主楼1102房 邮政编码:675000
2017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