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4 号: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10-20来源:转载点击:2570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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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第34号

     

    根据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申请,经县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

    1. 项目名称:禄丰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项目编号:(2017)34号

    4.项目预算:422060元(大写:肆拾贰万贰仟零陆拾元整)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技术人员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5、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招标文件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www.ynggzyxx.com)和禄丰县电子政务门户网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6.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2017年 11 月9日上午11 时 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9 日下午15时 00分。

    7.3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7.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

    8.投标保证金:

    8.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8000.00元(捌仟元整)。

    8.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各投标单位应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以下账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

    收款单位:禄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支行

    帐    号:2516044429200062281

    8.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四楼财务室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

    8.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禄丰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         

    联系人:华老师                                 

    电话: 0878-4125957

    名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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