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8-1741ZC211086/A-C: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新生儿辐射台)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7-09-29来源:转载点击:6514 发表于云南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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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医疗设备(新生儿辐射台)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具有此项供货能力的供货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3.谈判文件编号:0848-1741ZC211086/A-C

    4.谈判内容:

    标段

    设备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

    A

    新生儿辐射台

    1.70

    1

    B

    高压注射器

    21.00

    1

    C

    冷热风泵系统

    20.00

    2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请于2017年9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谈判文件。

    注:以上资料不全和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发售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邮购谈判文件服务)。

    注:(1)、客户单位是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客户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注册地址及联系电话;4、开户银行及帐号;可提供客户单位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注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客户单位为非一般纳税人(小规模)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提供的资料为:

    1、客户单位名称;2、税务登记证号码;

    (3)、客户单位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只需提供客户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7.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号(楚雄市灵秀路321号),逾期不予受理。

    8.谈判申请人资格:

    8.1、谈判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所参与投标项目内容的经营或生产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8.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3、谈判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谈判申请将被拒绝。

    8.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6、本次谈判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谈判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9.谈判会议时间、地点及要求:2017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号(楚雄市灵秀路321号)举行。参加谈判的申请人代表须凭有效证明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谈判。

    10.交货地点: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12.谈判保证金:谈判申请人应提供不少于谈判报价金额的2%作为谈判保证金。交付谈判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时需单独出示。

    13.谈判申请人在谈判会议开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14.采 购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系方式:0878-3131090

    名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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