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南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南华县人民医院新区食堂承包经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经营者参加。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招标编号:JHZB-2017-04;
2.2项目名称:南华县人民医院新区食堂承包经营;
2.3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两个包,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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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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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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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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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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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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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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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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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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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医院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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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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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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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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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医院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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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食堂的面积、服务范围等自行报价,每个包底价为每年2万元整,每次报价增加5000元,经现场竞标(报价)后,最后由出价最高者中标。每家投标企业只允许中一个包。
2.5经营期限:三年
2.6 经营地点:南华县人民医院新区东侧及西侧
2.7经营要求:
早餐—中式点心:花卷、包子、馒头、白粥、豆浆等,不得少于10个品种;
中餐及晚餐—每日供应不同标准的菜式,分多个不同等级的餐标,另设小炒区,供应多种家常炒菜,荤素搭配。
夜宵须根据就餐人数需要来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符合中型(含)以上餐饮类行业标准(国家相关机构审查)。
3.3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4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有从事餐饮经营3年以上经验、管理能力和具备相应的从业条件,同时本人必须常驻食堂进行经营管理。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6法定代表人(或注册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3.7不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参与后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自己负责。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南华县聚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华县城龙泉西路46号)购买谈判文件。
报名及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
(2)法定代表人(或注册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注册人)授权委托书(发生授权行为);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提供以上资料(除已要求的复印件外)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购买谈判文件费用:每个包2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5. 现场踏勘:
2017年6月9日下午14:30-17:00时,踏勘联系人:包开林 13577805499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8时30分至9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华县人民医院新区门诊4楼会议室。
6.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 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华县人民医院新区门诊4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华县人民医院
地址:南华县龙川镇西街82号
联系人:包开林 电 话:1357780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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