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 元谋县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第三期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第七条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中“7.3为确保及时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省外企业须在云南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由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壹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现更正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有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壹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二、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购买中“第10.3条获取费用:10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现更正为“第10.3条获取费用:800.00元/份,售后不退,可办理邮购。”
三、 本项目报名时间由原来的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现变更为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7日,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 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16年12月20日上午09时00分;顺延至:2016年12月27日上午9时。
招标人:元谋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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